关于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及相关单位:
根据省人社厅、省人才服务中心文件精神,以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,现将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:
1.在人才认定线上平台投入使用前,人才认定工作通过线下方式常态化开展,教育厅要求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周集中报送申报材料(6月底最后一周可报送一批,下一批就是9月底,以此类推)。
2.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如有变动(类别变化、离职等),各学院要及时以书面方式报告人才办,由人才办与上级部门沟通进行重新认定或取消称号。
3.请本次申请认定人选于2025年6月25日下班之前,将《山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(含支撑材料,用抽杆夹或长尾票夹固定,无需装订成册)、《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》(学院领导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)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人才办王慧老师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
4.支撑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人才类别印证材料、全职聘用合同或柔性引才协议复印件。